关于开展2007年度镇海区节能项目申报及
奖金奖励申请工作的通知
镇发改〔2007〕302号
各镇(街道)、化工区:
为推进我区节能降耗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镇区委〔2007〕14号)有关精神,决定开展2007年度镇海区节能项目申报及资金奖励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宁波市节能项目(产品)导向目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或是应用宁波市2007年度重点推广应用的十大节能技术(产品)的节能项目(详见附件一);
(二)技术设备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节能实际效果在20%以上的节能项目;
(三)2007年开始实施、目前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的节能项目;
(四)清洁生产和整体节电改造项目不在此次节能项目申报及资金奖励申请范围之内。
二、主要申报材料
(一)镇海区节能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二)
(二)镇海区节能项目投资明细表(附件三)
(三)项目实施报告,包括项目承担单位概况、计划、完成情况、效益评估和竣工验收报告等;
(四)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三、有关事项
(一)请各镇(街道)、化工区全面排摸,认真组织所属企业特别是区重点用能单位开展2007年度节能项目申报及资金奖励申请工作,企业上报材料(一式二份)经所在镇(街道)、化工区初审后,于2007年11月30日前上报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运行科,并报送电子文档。
(二)相关的政策文件、申请表格及有关通知可从镇海区发改局网站(www.zhfgj.gov.cn)上下载。
联系人:葛培明
联系电话:86272462,手机:13968339909,区府短号:679909
附件一:宁波市2007年度重点推广应用的十类节能技术(产品)
附件二:镇海区节能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件三:镇海区节能项目投资明细清单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宁波市2007年度重点推广应用的
十类节能技术(产品)
一、变频调速技术(应用于风机、水泵、注塑机等)
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余热发电、余压利用等)
三、绿色照明产品(LED灯、节能灯、节能日光灯等)
四、热、电或热、电、冷联产技术(热电联产机组、热电冷联供机组技术)
五、机动车船节油技术(应用燃油增效剂、燃油清净剂、电子节油装置、摩圣技术、燃油压力自动调节技术、醇醚类燃油等)
六、建筑节能改造(墙体节能改造,应用LOW-E中空玻璃,玻璃贴膜等改造,采用支盘桩技术等)
七、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应用太阳能、风能、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
八、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应用锅炉分层燃烧、循环硫化床、节煤固硫添加剂、煤制气等)
九、中央空调节能改造技术(冷却塔节能改造、冰蓄冷技术、地源水源空调技术、冷媒泵冷却泵改造等)
十、冷凝水回收和中水回用技术。(应用冷凝水回收装置和多元化高效中水回用处理技术等)
主题词:经济管理 管理 通知
抄送:区府办、区财政局。
镇海区发改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22日印发

